雄马文学>穿越历史>秀色不可餐的反义词 > 我希望踮起脚也可以看见自己
    开学一周后,霖城一中迎来了本学期第一件大事,一件让无数学生闻风丧胆、抓耳挠腮的大事——开学考试。

    每每到这个时候,位于学校中心的十字路口就会被围个水泄不通,因为在这里,有着一座高十五米的孔子石像。

    无数学生站在这里双手合十嘴里还念叨着“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更有甚者还把刚在超市买的苹果虔诚地摆在那里,全然忘了自己在政法课上学过的唯物主义。倘若孔夫子有幸见到这场面,想必一定会十分欣慰。

    本来夕鹿鹿此时应该也会被朋友们拉着去参拜一番,但这次,她有了更好用的法宝。

    要说教室在一楼对夕鹿鹿最大的好处就是——学校前五十名的照片就张贴在一楼水房门外的那面墙上,而林兮就在那面墙最高的一排,第十名。

    因为都是比较大的五寸照片,所以第一排被贴的很高很高,夕鹿鹿二百度的近视,如果不戴眼镜的话,要踮起脚才能看清。

    她踮着脚站在那里,对着林兮的照片很小声的说:“我希望,有一天我踮起脚的时候…也能看到自己。”

    平时学习不太努力的夕鹿鹿自然不是说考好就考好,所以这次的考试成绩依旧不上不下,距离前五十名还有着一定的距离,何况文科因为人数比较少,前二十名才能有幸被贴在照片墙上。

    晚风拂过,带着几分特属于北方的冷冽,不过在学校昏昏沉沉学习一天后,吹吹这样的风,反倒令人神清气爽。

    听林绮阳说,他会弹钢琴,还会下围棋。

    夕鹿鹿边走边想。

    她以前从不会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东西,因为她太了解自己就是个见色起意而又三分钟热度的家伙。

    她知道林兮并不是像大多数少女文里描写的那种校园男神那么完美。而自己也不像那些女主角一样天生带有光环,总能在各个不经意的瞬间遇到自己喜欢的人,然后来一场美丽的邂逅。

    她只能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努力的寻找那个属于林兮的背影。

    所以,喜欢大概就是,我穿过密不透风的人群——找到你。

    “爸,我回来了”毫不意外,没有人应答。

    从夕鹿鹿记事起,父亲的工作就很忙,不在家已经是生活常态。

    至于她妈妈,因为妹妹夕月月的学校与夕鹿鹿的学校之间的距离大概要跨过半个霖城,所以妈妈和妹妹住在离妹妹学校更近的那个家。

    在这里,阳台边上摆的古筝,墙上挂的字画都是夕鹿鹿的,她很喜欢琴棋书画这一类的东西,因为一首好听的古筝曲或者一幅好看字画都能得到父亲的夸奖。